协会领导和部门职责 一、会长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领导协会开展工作。 2、主持召开协会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办公会讨论、研究协会重大任务,布置工作任务。 3、督导协会全体人员遵纪守法,确保协会工作安全、守信、有序。 4、审核批准协会的年度工作、重大事项、签发协会重要文件,发布重要消息。 5、开展行业调查研究,反映会员诉求,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6、完成北京市政府和主管单位赋予的其他任务。
二、副会长工作职责 副会长隶属会长,协助会长工作。在会长临时离开工作岗位时,根据会长指定代会长履行职责。
三、秘书长工作职责 秘书长在会长领导下,主持协会日常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根据会员大会、理事会议、常务理事会议、办公会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制定协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收支预算的方案,并组织实施。 2、定期向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和会长汇报年度计划实施情况和协会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3、根据协会章程,执行财务法规,严格经费管理,负责协会的收支预算方案、重大活动的经费开支审核。 4、负责协会人员招聘、职责分工、福利待遇、会员发展和组织结构建设。 5、做好对外联系和交流工作,始终保持与协会顾问、政府机关及相关企业之间的信息畅通,为会员提供信息和服务。 6、做好协会来信来访接待,搞好协会年终总结和年检工作。 7、完成政府、上级主管单位、会长赋予其他任务。
四、出纳工作职责 1、按照协会财务管理制度认识履行工作职责。 2、记录、保管现金、票据及银行存款等事项,备用金核实无误,往来账目清楚。 3、签发支票后送会计核准并盖印签章,保管空白支票等有关资金往来票证。 4、负责其他一切与出纳有关的业务工作。 5、注重提高工作效率,对领导交办的事情不推诿,不拖拉。
五、市场开发部职责 在会长的领导下,市场开发部主要负责建设工程和拆除工程的规划、动态等方面的调和组织投标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参与相关法律法规、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的研究、制定、参与制订行业标准、行业发展规划和行业准入条件、完善行业管理,促进行业发展。 2、准确掌握全市建设工程和拆除工程的规划、动态信息,及时向会员单位发布,同时向招投标办公室推荐信誉好的运输企业参加投标。 3、准确掌握北京市建筑垃圾土方砂石产、运、消相关企业信息,建立台账。对不讲信誉,违规运营的企业及时在行业内部通报整改。 4、根据授权对“一方案、两合同”、“三不进、两不出”、《建筑垃圾处置责任公示牌》和工地安装自动监控系统进行检查验收。 5、承办协会领导交办其他工作。
六、设备设施部职责 在会长的领导下,主要负责车辆、填埋场、资源化处置场等方面数量、质量的调研工作。负责设备设施开发、鉴定、推广、专业培训等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参与相关法律法规、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的研究、制定、参与制订行业标准。 2、建立专家数据库,根据授权组织专家编写相关企业目录、行业标准,对行业进行准入认证、事故认定、新技术新产品鉴定推广应用。 3、依据行业地标和政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制定考核验收实施细则并组织有关人员检查评比。 4、围绕行业发展需求,有针对性组织专业知识讲座、职业培训、学术研讨等活动。 5、根据授权对建筑垃圾土方砂石的运输车辆上装部分进行出厂前技术条件验收、年检和日常抽验工作。 6、承办协会领导交办其他工作。
七、综合事务部职责 在协会会长的领导和秘书长指导下,负责协会网站管理、刊物编印及财务管理等内部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做好协会内部网站建设与管理工作,及时维护和更新网站信息,发挥网站的政策、法规和技术、市场开发的咨询服务作用。 2、做好协会内部刊物出版发行工作,为会员单位搭建交流合作的平台;积极组织会员单位开展行业学术研究活动,提高刊物办刊质量。 3、熟悉财经法规和会计制度,遵守职业道德,保守财经秘密;负责编制协会年度收支计划和月、季度财务报表;负责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的会计核算与监督以及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负责保管会计档案盒固定资产等资料,做好电算化的开发、简历和管理工作。 4、认真执行协会印章、文件管理制度,做好印章的保管、使用和管理以及文件的接受、登记、呈批和归档等工作。 5、建立会员单位信息档案,接收会员单位入会或退会的相关资料,按照《章程》要求,办理会员入会和退会事宜。 6、组织开展行业政策法规和设备设施技术与使用培训以及国内外考察、行业之间交流合作等活动。 7、承办协会领导交办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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